您的位置:>肿瘤预防>癌因身边找>阅读资讯:新房主人死于白血病 甲醛超标家属索赔43万元

新房主人死于白血病 甲醛超标家属索赔43万元

[ 来源: | 作者:肿瘤康复网 | 时间:2007-09-20 | 浏览: | 我要投稿 | 收藏本文 | 收藏到QQ书签 ]
  住进刚装修的新家才半年,男主人便被确诊患上了白血病,一年后去世。身体历来健康的男主人遭此厄运,家属究其原因,终于想到了刚装修的新房。果然,经室内空气检测,装修一年后的主卧及储藏室之中甲醛浓度仍然严重超标。为此,女主人将负责装修的钱某告上了法庭。昨日,徐汇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01年12月,张先生与钱某订立室内装饰合同,为张先生在徐汇的新家进行装修及新制部分家具。装修完工后,张先生支付了钱某29300元装修款,钱某出具盖有装修公司财务章的收据。张先生一家于2002年5月入住。

  但入住后3个月,张先生夫妇就开始感觉头昏,脱发增多。2002年12月,张先生发现颈部淋巴开始肿大,并于12月26日被确诊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经治疗无效,其于2003年10月3日去世。

  丈夫一去世,妻子蔡女士便打算起诉,要求装潢公司赔偿。但结果,此装潢公司竟早已被工商部门注销,是个不存在的公司,法院驳回了她的起诉。无奈下,蔡女士费劲周折找到当初负责装潢的钱某,再次起诉,要求其赔偿医药费、死亡赔偿金等各类费用共计435134.23元。

  在法庭上,原告代理律师认为,张先生死亡的直接原因是由于被告在装修过程中选用不合格产品,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居室环境严重恶化所致,被告作为具体装潢实施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而被告代理律师则认为,相关证据并不能证明被告与死者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并且死者的死因和甲醛浓度过高并不存在直接关系。

  目前此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法院有关人士提醒市民,目前家居装潢市场存在许多猫腻,市民在给居室进行装潢时一定要对装潢公司的资质进行严格认定,否则一旦发生问题,自身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据上海市室内装饰质检站站长曹坚介绍,甲醛是一种无色有害气体,长期接触可能引起鼻腔、口腔、咽喉、皮肤和消化道癌症。而住宅内的甲醛主要来源于各类木板、家具以及油漆等装饰材料。

  曹坚表示,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关闭门窗1小时后,每立方米室内空气中,甲醛释放量不得大于0.08毫克;如达到0.1-2.0毫克,50%的正常人能闻到臭气;达到2.0-5.0毫克,眼睛、气管将受到强烈刺激,出现打喷嚏、咳嗽等症状;达到10毫克以上,呼吸困难;达到50毫克以上,会引发肺炎等危重疾病,甚至导致死亡。

  如果用户的装修是合理的、环保的,并在常通风换气的条件下,室内甲醛一般能在20天左右下降至允许水平。曹坚建议,如发现有异常,应尽快委托权威部门进行检测。

>> 相关资讯:

上一篇:防癌小知识5则  下一篇:肺癌死亡气息缠绕着美国人
最新五条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评论总数 0
您的评论
用户名: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用户发表意见仅代表其个人意见,并且承担一切因发表内容引起的纠纷和责任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删除不符合规定的评论信息或留做证据
·请客观的评价您所看到的资讯,提倡就事论事,杜绝漫骂和人身攻击等不文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