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低保试点分类施保
本报讯 对有大病重病、严重残疾及子女上学、单亲等家庭,发放低保金要给予重点照顾,适当倾斜,以确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秦淮区在全市试点对低保对象进行分类施保,大重病人每人每年最多可获补助2000元。
根据南京市提出的“分类施保”原则,秦淮区作为试点推行区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施保试点方案》,将低保人员分为无劳动能力家庭成员、有部分劳动能力家庭成员和有劳动能力家庭成员三类,对70岁以上老人、持证的残疾人和患恶性肿瘤、尿毒症透析等4种疾病的大重病人,本人保障标准上浮10%%。秦淮区民政局介绍,今年七八月份他们开始对有劳动能力的41户家庭进行分类施保,一段时间下来每月可以减少保障金2400元。但对患大重病和成年残疾子女收入低于低保标准1.5倍的给予单独进线全额享受保障金。低保对象中的大重病人员进行大重病补助,患癌症、尿毒症等一类病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患白血病、脑血栓等二类病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三类病每人每年补助720元。他们还制定了《申请低保家庭行业收入核算标准》,对经营百货、烟酒、水果小店等行业收入。按五大类11项分类统一了申请低保家庭月收入核算参考标准,为基层解决收入核算难的矛盾提供了参照依据。这个文件被市民政局向全市转发。
据统计,秦淮区全区低保对象占总户籍人口的32.93‰。今年19月发放保障金783万元,比去年全年发放数还有所增加,辖区内的弱势群体得到了及时有效的社会救助。(2004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