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淋巴瘤的放射治疗
1.霍奇金氏病的放射治疗
放射治疗的原则除根据分期而定外,还要考虑病变的部位、病理、年龄等因素。尤其儿童霍奇金氏病的照射,由于儿童的正常组织器官对放射较敏感,可造成儿童正常发育的障碍,要特别注意保护肺、肾和其他重要器官。因此照射野较成人小,剂量较成人低,照射前后主张加联合化疗。
(1)放射治疗原则与放射线的选择:
A)肿瘤根治剂量:有学者总结了照射野内复发和肿瘤量的关系,发现局部复发率随肿瘤剂量的增加而减少。B)预防照射:放射治疗不仅要包括临床发现肿瘤的区域,而且要对邻近部位淋巴结区域进行预防照射。C)放射线的选择:目前多采用60Co或4~8MeVX线,因其具有百分深度剂量高,剂量分布均匀,旁散射线较少,病人容易耐受根治性的照射等优点。
(2)大面积不规则野的照射方法:
大面积不规则野的照射技术,是用一个大的照射野包括几个相邻的淋巴结区域,同时对重要的器官如喉、肺、脊髓、肝等进行保护。
(3)特殊情况的治疗技术:
A)分段照射方法:此种方法多应用于Ⅲ、Ⅳ期病人。
B)肺“预防”照射方法:大纵隔肿块(指纵隔比例≥1/3)或有肺门淋巴结肿大的病人容易发生内侧肺浸润,因此,对内侧肺进行“预防”照射,以消灭临床病灶,这对于减少以后肺的侵犯有明显价值。C)肝照射方法:肝脏放射治疗主要应用于两种情况:一种是剖腹探查发现脾侵犯而对肝脏进行“预防”照射;另一种情况是临床发现肝脏已有明显侵犯而进行治疗性放射。D)复发的治疗:对复发的病人尽可能取得病理证实,然后进行全面的检查,选择性剖腹探查,进行比较准确的分期,再结合过去治疗的情况,给予积极的治疗。
(4)放射反应及后遗症:
A)血象影响;
B)放射性肺炎;
C)放射性心包炎;
D)放射性脊髓炎;
E)性功能的障碍
2.非霍奇金氏淋巴瘤的放射治疗
(1)肿瘤根治剂量与治疗原则:非霍奇金氏淋巴瘤的最适剂量,不像霍奇金氏病那样明确,诸多的临床报道所采用的剂量亦很不统一,但一般认为低于35Gy的病灶照射量,其局部控制率及生存率将明显下降。疗效与总剂量相关外,还与不同的病理分类及不同原发部位有关。其治疗原则的制订比较困难。
(2)结内型非霍奇金氏淋巴瘤的放射治疗:根据组织学上的预后和分期不同,各型非霍奇金氏淋巴瘤的治疗原则大致为:
①预后好,Ⅰ、Ⅱ期:大多采用单纯放疗,主张采用累及野照射,不一定要采用扩大野照射。
②预后好,Ⅲ、Ⅳ期:大多采用化疗。若治疗前病灶大于7~10cm或化疗后病灶不能全消的患者,可以加用局部放疗。
③预后差,Ⅰ、Ⅱ期:采用强烈联合化疗加累及野照射,放疗后再加联合化疗。
④预后差,Ⅲ、Ⅳ期:本型淋巴瘤发展较快,故应早期用强烈化疗,病灶若不易全消,可以再补充局部放疗。
(3)结外型非霍奇金氏淋巴瘤的放射治疗:目前趋向于除病灶外纵横驰骋予相邻颈部及锁骨上区的预防性照射。同时因原发Waldeyer环的非霍奇金氏淋巴瘤,尤其是扁桃体,在治疗中或治疗结束后,腹腔内的侵犯约有34%。
(4)儿童非霍奇金氏淋巴瘤:预后比成人差,合并白血病的机率高,大约有1/3患儿出现白血病。而纵隔受侵犯合并白血病的机率更高。治疗应以化疗为主加局部累及野照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