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宫颈癌的手术治疗
是早期子宫颈癌的主要治疗方法之一。尤其对无放疗条件者更为适用,疗效较好。多数作者认为,应根据病变的程度、范围和临床期别以及患者的全身状况,选择适当的术式,在力求较理想疗效的同时,尽量减少手术创伤及术时术后并发症,做到既不盲目扩大也不无原则地缩小手术范围。 手术的适应症原则上限于0~Ⅱa期,对宫颈旁有明显癌瘤侵蚀者以放疗为宜。年轻患者可考虑保留卵巢,65岁以上老年患者,体质衰弱或伴有心、肝、肾等脏器疾病者不宜施行手术治疗。
1.原位癌的手术治疗
手术方式有锥切和全子宫切除术。诚然,宫颈原位癌少数可以局限于宫颈,锥切复发率高,全子宫切除虽也有复发,但远较锥切为好,尤其有其他指征需切除子宫者。宫颈原位癌有些系多处生长,即便实行扩大全子宫切除手术,也不能完全切除这些病灶,所以没有必要实行。假若术前发现病灶生长在阴道内范围较广泛,可考虑手术加放射治疗。 比较适宜的治疗仍为全子宫切除术,锥切只能用于个别病例需要保留生育力者。不论哪种治疗,患者都应做长期随访。 除手术切除外,尚可实行电烙、冷冻和激光疗法。
2.早期浸润癌手术
手术范围意见尚不一致。过去不少作者倾向作广泛子宫切除和盆腔淋巴清扫,使并发症及手术死亡率增高,经过长期临床实践,发现盆腔淋巴结很少转移。根据国内外1118例Ia期宫颈癌的资料统计,淋巴转移率为0.8%,因此主张适当缩小手术范围。应按其浸润的深度、病变的范围、血管间隙和淋巴浸润、细胞分化程度以及病人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术式。Creasman等主张间质浸润3mm以下行单纯全子宫切除术;浸润3~5mm,癌灶融合者,行子宫根治和盆腔淋巴结切除术;当出现 脉管浸润时,则不论浸润深浅,均行根治术。天津王肇敏认为癌浸润深度在5mm以内,病人年轻要求生育者,可做宫颈锥切,定期随访;癌浸在5mm以内,并有阴道上段原位癌者,行全子宫或扩大的全子宫切除,带足够的阴道壁切除;癌浸在5mm以内,淋巴管有瘤栓者,作全子宫或扩大的全子宫切除带阴道的穹窿部分,并摘除盆腔淋巴结。北京协和医院对早期浸润癌的处理:①可疑浸润,开始浸润和浸润<1mm者,行单纯全子宫切除,并切除阴道壁0.5~1cm;②浸润深度1.1~3mm者行次广泛全子宫切除(游离输尿管,宫旁切除2~3cm,阴道壁切除2cm),不作淋巴结切除;③浸润深度3.1~5mm者,如病灶散在,无脉管浸润,亦行次广泛子宫切除术,如癌灶融合,脉管有瘤栓,细胞分化不良,则行子宫根治和盆腔淋巴结切除或放疗。 国内外文献报道,手术治疗早期浸润癌5年生存率为95~100%。说明只要能够及时作出诊断,采取适当的手术方式,会取得满意的效果。
3.浸润癌手术
对Ⅰb、 Ⅱa期宫颈癌,国内外都主张行广泛性子宫切除和盆腔淋巴结清除术。其具体范围包括:①髂总下部、髂内外、闭孔及腹股沟深部淋巴组织;②全子宫及宫旁组织、子宫骶骨韧带、主韧带、膀胱宫颈韧带及阴道旁组织至少切除3cm;③部分阴道壁。长达穹窿下或距离癌瘤下3cm;④双侧附件。40岁以下较早期宫颈癌患者,可保留一侧卵巢。
山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自1963年以来,对Ⅰb、 Ⅱa期及一部分Ⅱb期宫颈癌患者,常规行腹膜外盆腔淋巴清除及腹膜内广泛子宫切除术,暴露手术野良好,操作较方便、彻底,减少了术后并发症的发生。
上海各医院通过手术治疗宫颈浸润癌1,417例临床资料分析,认为手术范围应根据病灶大小、病情早晚和患者具体情况来决定,并将手术切除范围大致分成四类:一类手术指一般腹部全子宫切除术,包括切除阴道穹窿1~2cm。适用于原位癌及微灶型早浸者;二类手术指一般经腹全子宫切除术包括切除宫颈旁组织2cm,不作盆腔淋巴结清除。适用于肉眼看不见癌灶,但活检证实为早期浸润癌者;三类手术指一般经腹全子宫切除术,包括切除宫颈旁组织2cm以上及阴道穹窿2~3cm,同时作盆腔淋巴清除术,适用于I2期及I3期(国际分期均为Ib期);四类手术指一般腹部全子宫切除,包括沿骨盆侧壁切除宫颈旁组织及阴道穹窿3cm以上,必须同时作淋巴结清除术。适用于I4期及Ⅱ早期,即国际分期的Ib期和Ⅱa期。
湖北医学院提出将官颈癌手术方式分为筋膜外全子宫切除、子宫次广泛切除、子宫次广泛切除及选择性盆腔淋巴切除、广泛性全子宫切除及盆腔淋巴清除、广泛性全子宫切除及部分输尿管或/和部分膀胱切除以及扩大根治术六类。其目的亦在于保证手术的彻底性和安全性,尽量减少并发症。但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如此具体。 至于扩大的根治术或盆器切除术,主要适应于放射失败和盆腔复发累及膀胱或直肠 者。但疗效差,并发症及死亡率高,只有少数单位实行。 子宫颈癌的经阴道根治手术,由于切除范围的限制和腹部手术相关条件的改善,目前多已改为腹式进行。 由于各地区大力开展防癌普查,早期宫颈癌的病例逐年相对增多,手术治疗的机会随之增加。尤其在目前我国放疗设备尚不完善和缺乏治疗条件的情况下,手术治疗仍是治疗早期宫颈癌的重要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