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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管癌的放射治疗

[ 来源:中国肿瘤康复网 | 作者:肿瘤康复网 | 时间:2007-09-19 | 浏览: | 我要投稿 | 收藏本文 | 收藏到QQ书签 ]

  食管癌放射治疗包括根治性和姑息性两大类。
  照射方法包括外放射和腔内放射、术前放射和术后放射。
  治疗方案的选择,需根据病变部位、范围、食管梗阻程度和患者的全身状况而定。颈段和上胸段食管癌手术的创伤大,并发症发生率高,而放疗损伤小,疗效优于手术,应以放疗为首选。凡患者全身状况尚可、能进半流质或顺利进流质饮食、胸段食管癌而无锁骨上淋巴结转移及远处转移、无气管侵犯、无食管穿孔和出血征象、病灶长度<7~8cm而无内科禁忌证者,均可作根治性放疗。其他病人则可进行旨在缓解食管梗阻、改善进食困难、减轻疼痛、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和延长患者生存期的姑息性放疗。

  放疗源的选择可采取以下原则:
  颈段及上胸段食管癌选用60Co或4~8MVX线;中胸及下胸段食管癌选用18MV或18MV以上X线照射,也可选用60Co远距离外照射。根治性放疗每周照射5次,每次1.8~2.0Gy,总剂量为60~70Gy/7~8周。姑息性放疗也尽量给予根治量或接近根治量。 术前放疗主要适用于食管癌已有外侵,临床估计单纯手术切除有困难,但肿瘤在放疗后获得部分退缩可望切除者。术前放疗的剂量为30~70Gy/4~8周,放疗后4~6周再作手术切除。
  对姑息性切除后肿瘤有残留、术后病理检查发现食管切端有癌浸润、手术切缘过于狭窄、肿瘤基本切除但临床估计可能有亚临床病灶残留者,应进行术后放疗,以提高5年生存率。
  术后放疗剂量为50~70Gy。近有学者建议采用食管癌体外三野照射法、超分割分段放疗,以及采用60Co、137Cs、192Yb食管腔内近距离放疗,以减少肺组织及脊髓所受的放射剂量而减轻放射损伤,提高放疗的疗效。

  放疗有以下几个禁忌症:
  1.肿瘤长于9cm不易放疗;
  2.食管支气管瘘或肿瘤已侵犯气管者;
  3.肿瘤扩散致膈下,或累及胃者,疗效差;
  4.放疗前经检查有贫血、感染等。

  放疗会引发以下并发症:
  1.放射性食管炎,多在2月内完全愈合,但50%者会发生食管狭窄;
  2.10%的长期生存者可发生放射性骨炎;
  3.放射性脊髓炎见于过量照射脊髓区后半年至数年,重者可出现截瘫;
  4.可能出现放射性肺炎。
食管癌放疗患者应养成良好的进食习惯,少吃多餐,不暴饮暴食,戒烟酒,忌食辛、辣、硬、烫、煎炸及酸性刺激性食物,以防病变部位出血和梗阻。应进食高热量、高蛋白、高维生素易消化食物,少吃甜食,每次进食后应适量饮水,以冲洗附着于病变部位的食物,增加放疗敏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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